词语 | 解释 |
---|---|
本质与现象 | 本质与现象(本質與現象)[běnzhìyǔxiànxiàng]⒈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;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。本质是事物内在的、相对稳定的方面,现象是事物外在的、活动易变的方面。本质是事物的根本 |
与问 | 与问与问MTC认证大小:10.6MB版本:0.0.3下载次数:52来自:开放平台你会不会有选择恐惧症?你会不会总是对生活充满疑问?你是不是像一个好奇的孩子,总是对世界充满好奇?你是不是会像一个哲学家一 |
无与 | 无与wúyǔㄨˊㄧㄩˇ无与(无与)基本解释1.不给予。2.犹不跟,不同。网络解释无与wúyǔㄨˊㄧㄩˇ无与(无与) |
与人 | 与人[yúrén]⒈合乎民意取得人心。引证解释⒈合乎民意取得人心。引《国语·越语下》:“持盈者与天,定倾者与人,节事者与地。”韦昭注:“与人,取人之心也。”《管子·形势》:“持满者与天,安危者 |
参与 | 参与[cānyù]⒈亦作“参预”。亦作“参豫”。⒉预闻而参议其事;介入,参加。引证解释⒈亦作“参预”。亦作“参豫”。预闻而参议其事;介入,参加。引《汉书·齐悼惠王刘肥传》:“终古使所爱奴与八子 |
赋与 | 赐予。基本解释 赐予。 |
吾与 | 犹吾侪。自己的伙伴。基本解释 犹吾侪。自己的伙伴。 |
眷与 | 眷与眷爱称许宋·曾巩《福州回鲁侍中状》:“敢期眷与,特赐诲存。”宋·苏轼《与佛印禅老书》:“又得手教,眷与益勤,感怍无量。”基本解释1.眷爱称许。网络解释眷与眷爱称许宋·曾巩《福州回鲁侍中状》:“敢期 |
付与一炬 | 同“付之一炬”。基本解释 同“付之一炬”。 |
安危与共 | 安危与共【解释】共同享受安乐,共同承担危难。形容关系密切,利害相连。【出处】三国·魏·曹植《求自试表》:“而臣敢陈闻于陛下者,诚与国分形同气,忧患共之者也。”基本解释网络解释安危与共【解释】共同享受安 |
俦与 | 俦与俦与(俦与)指同伴。汉蔡邕《述行赋》:“翩翩独征,无俦与兮;言旋言复,我心胥兮。”基本解释1.指同伴。网络解释俦与俦与(俦与)指同伴。汉蔡邕《述行赋》:“翩翩独征,无俦与兮;言旋言复,我心胥兮。” |
俵与 | 分给。基本解释分给。网络解释 |
胞与 | 胞与[bāoyǔ]⒈“民胞物与”的略称。指以民为同胞,以物为朋友。后以“胞与”指泛爱一切人和物:胞与为怀。引证解释⒈参见“民胞物与”。参见“民胞物与”。引“民胞物与”之省。犹言泛爱一切人与物。 |
把与 | 把与bǎyǔㄅㄚˇㄧㄩˇ把与给予;送给。宋叶绍翁《四朝闻见录·王医》:“须是多把与官家喫。”《清平山堂话本·简贴和尚》:“你与我将这封书去四十五里把与官人。”基本解释给予;送给。网络解释把与bǎyǔㄅ |
与其 | 与其[yǔqí]⒈在比较两件事的利害得失而决定取舍时,表示放弃或不赞成的一面。例与其在这里等他,毋宁去找他更好。英ratherthan;引证解释⒈连词。在比较两件事或两种情况的利害得失而表示有 |
阏与 | 阏与[yùyǔ]⒈谓阻截犹豫未定的野兽。⒉地名。战国时韩邑,后属赵。在今山西省和顺县西北。引证解释⒈谓阻截犹豫未定的野兽。引《汉书·扬雄传上》:“三军芒然,穷冘閼与。”颜师古注引孟康曰:“冘, |
褒贬与夺 | ⒈与夺:给予或夺取。指对人或事物给予赞扬或批评。国语辞典褒贬与夺[bāobiǎnyǔduó]⒈对人、对事的赞扬或贬抑,给予或不予。引《抱朴子·外篇·自叙》:「每见世人有好论人物者,比方伦匹,未 |
旉与 | 旉与【词汇】旉与【注音】fūyǔ【释义】遍施。【示例】当代·殷谦《天廷秘传》:“一日,天斗谓其曰:“汝知吾之心乎?来日必万灵生起,善恶不分。汝若旉与教化,亦不枉来世。”灯芯曰:“盏灯耳耳,恐负师命。” |
裁与 | 裁与[cáiyǔ]⒈犹裁赐。引证解释⒈犹裁赐。引明刘若愚《酌中志·内府衙门职掌》:“示之以三涂六道之苦,诱之以天人福果之説,及念珠坐具,亦可裁与。” |
白沙在涅,与之俱黑 | ⒈涅:黑土。白色的细沙混在黑土中,也会跟它一起变黑。比喻好的人或物处在污秽环境里,也会随着污秽环境而变坏。成语解释白沙在涅,与之俱黑 |
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 | 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[bǎojiànmàiyǔlièshì,hóngfěnzèngyǔjiārén]⒈比喻物得其用。卖,也用作“赠”。引证解释⒈比喻物得其用。卖,也用作“赠”。引元无名氏 |
宝剑赠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 | 宝剑赠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[bǎojiànzèngyǔlièshì,hóngfěnzèngyǔjiārén]⒈见“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”。引证解释⒈见“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”。 |
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 | 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(必然王國與自由王國)[bìránwángguóyǔzìyóuwángguó]⒈在认识上,必然王国指人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,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还没有真正认识而不能自觉地支配自己 |
必然与自由 | 必然与自由(必然與自由)[bìrányǔzìyóu]⒈必然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,即事物本质所规定的联系和趋势;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。必然与自由互相联系、互相制约,并在一定条件 |
必然性与偶然性 | 必然性与偶然性(必然性與偶然性)[bìránxìngyǔǒuránxìng]⒈必然性指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向;偶然性指可能或不可能发生、可以这样或可以那样发生的不稳定现象。必然性与 |
称与 | 称与[chēngyǔ]⒈赞许。引证解释⒈赞许。引明胡应麟《少室山房笔丛·丹铅新录六》:“《名臣録》虽列文公所引诸家杂记,称与之词,不过十之一,而贬剥之説,几於四之三。” |
常与 | 常与[chángyǔ]⒈指常所与共之物。引证解释⒈指常所与共之物。引《庄子·外物》:“鮒鱼忿然作色曰:‘吾失我常与,我无所处。’” |
耻与哙伍 | 耻与哙伍[chǐyúkuàiwǔ]⒈汉初,韩信由楚王降封为淮阴侯,日夜怨望。有一次,他顺便去看望樊哙,樊哙跪拜送迎。出来后,韩信笑着说:“生乃与哙等为伍。”见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。后以“耻与哙 |
储与 | 储与[chǔyǔ]⒈不舒展貌。⒉徜徉。⒊广大貌。引证解释⒈不舒展貌。引《楚辞·严忌<哀时命>》:“衣摄叶以储与兮,左袪挂於榑桑。”王逸注:“摄叶、储与,不舒展貌。”⒉徜徉。引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 |
揣与 | 揣与[chuāiyǔ]⒈谓强加某事某物于人。引证解释⒈谓强加某事某物于人。引元王伯成《贬夜郎》第三折:“恰才箇倚翠偎红,揣与箇论黄数黑。”元郑廷玉《金凤钗》第四折:“小生委实冤屈也……揣与我箇 |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