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欺瞒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典瑞》“四圭有邸” 郑玄 注引 汉 郑司农 曰:“邸,读为‘抵欺’之‘抵’。”宋 苏辙 《论冬温无冰札子》:“孙述 知 长垣县,决杀诉灾无罪之人,臺官有言,然后罢任。虽行推勘,而纵其抵欺,指望恩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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