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编入户籍的普通平民。
引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通有》:“宋、卫、韩、梁,好本稼穡,编户齐民,无不家衍人给。”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:“汉 兴以来,相与同为编户齐民,而以财力相君长者,世无数焉。”清 龚自珍 《保甲正名》:“卿大夫之家,尚不藏甲,编户齐民,何有甲之名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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