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抽取。
引《元典章·户部八·盐课》:“依法,每引盐四百斤,出场已后,宜从都省选官前去掣挈秤阑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