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书姓名于奏白之上而启陈其事。
引《资治通鉴·齐明帝永泰元年》:“子恪 徒跣自归,二更达 建阳门,刺启。时刻已至,而上眠不起。”胡三省 注:“书姓名於奏白曰刺。启,奏也。既达姓名,又启陈其事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